第二阶段(2008年8月1日到9月10日)。鲁台会之前,各级各责任部门组织完成月季等适合本季种植的花灌木及时令草花栽植。
第三阶段(2008年9月11日到2009年6月)。全面完成花乔木、花灌木和草花栽植任务,实现花量翻两番的任务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本级负责的北海路、宝通街、人民公园、张面河、虞河等绿地,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新建在建道路、湿地、公园和开发项目,统一由牵头或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分别负责指导协调在建开发小区和已交付使用小区的种花增色工作;各区管理的道路、公园以及辖区内的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由各区负责,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各责任部门要逐层做好责任细化分解,确保将每个项目、每条道路、每块景区绿地、每个庭院小区的绿化美化建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凡新建的绿化工程,都应加大花乔木、花灌木数量,设计一步到位,由中标的绿化企业实施;凡市里已实行招标养护的道路绿地、景区绿地,仍由去冬今春完善提升的绿化企业继续负责,一次性确定种植数量、品种和规格,分期组织实施。
(二)确保资金落实。市级、区级种花增色工作所需资金分别由市、区两级负责落实。居住小区绿化所需资金,列入旧区改造的,从旧区改造资金中列支;属开发项目的,由开发企业自行解决。单位庭院绿化所需资金,由单位负责解决。
(三)狠抓关键环节。要切实抓好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关键环节,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确保工作质量。市本级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由市园林设计院统一负责,各区也要聘请高水平、高资质设计单位和人员进行设计。区级重点道路、绿地、公园种花增色方案须报经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道路绿化美化要根据区域差异和地形特点,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做到特色鲜明、风格突出。小区种花增色要向立体绿化倾斜,充分利用围墙、阳台、屋顶等绿化空间,确保绿化美化的精细化、多样化和特色化。要严格施工标准,保证工程质量;要建立完善市区种花增色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保护和巩固城市绿化美化效果,塑造良好城市生态环境。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种花增色工作列入督查内容,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及时调度,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市五大班子成员和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超额或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逾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