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立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财政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市发改委牵头)。
七、完善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十一)加快就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建立和完善积极的就业体系和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完善就业技术培训和服务体系。积极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切实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大中专毕业生中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继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市人事局牵头)。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销售制度和廉租房制度(市房产管理局牵头)。
(二十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城镇低收入群体、进城农民工的基本养老、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健全和完善城乡特困户生活救助、优抚安置保障、灾民补助和农村“五保户”供养等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市民政局牵头)。
八、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巩固“两基”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理顺和规范教育管理体制,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建立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继续加快榆林城区中小学建设步伐,切实缓解上学难问题(市教育局牵头)。
(二十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作,建立产学研联合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