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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意见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意见
(榆政发〔2008〕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11个县区(除神木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工作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管理,优化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力抓手。目前,全省“创卫”热情空前高涨,宝鸡、西安、咸阳等市已经成为国家级卫生城市,宝鸡市在全省率先创建首个卫生城市群,咸阳市已经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创建格局。我市于2006年10月份启动市级“双创”工作以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城区面貌正在改变。但是,市、县区还没有形成联动格局,县城的滞后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我们必须集中精力,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榆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从榆林经济强势发展和城市功能远远滞后的矛盾现实出发,从建设晋陕蒙中心城市和实现“三大目标”的大局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出发,经过认真研究决定的。所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正确理解“创卫”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搞好“创卫”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结合实际,全面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尽快研究部署,在今年内全面启动“创卫”工作,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实现创建目标。神木县要在已创建成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为全市创卫工作树立典型,积累经验,做好表率。各县区要重点按照“改造硬件,规范软件,形成制度,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提升县城基础条件,改善县城环境容貌,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使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达标,健康和环保知识得到普及,市民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建立组织。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县区“创卫”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具体搞好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爱卫会及其办公室的建设,配齐专职人员,全面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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