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十一五”降耗20%的总体目标,提出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方案;加快城市、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抓好50个重点能耗企业和3个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开展重点企业能耗审计监察试点,推广能源合同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经委、相关园区参与完成。
十九、关于促进区域统筹发展问题
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扩散、生产要素向农村渗透,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支持南部县发展煤、盐化工、油气、石材、红枣、畜牧、生态、文化旅游、劳务和物流十大产业,加快南部工业化进程。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提出我市促进城乡统筹、南北协调发展的意见。
二十、关于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问题
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业和能化两个基地协调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二十一、关于整合民间资本和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问题
要积极调动我市民间资本参与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有序整合民间资本,指导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基地建设。同时,要研究制定地方企业参与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到地方企业和中省企业平等对待。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商务、中小企业等部门参与,组成专门的调研班子,提出合理利用民间资本的意见和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的优惠政策。
二十二、关于金融业发展问题
积极开拓金融市场,充分发挥政府的杠杆调节作用,大力发展金融业;搭建投融资平台,完善和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金融信用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培育资本市场、扶持企业上市。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经委、乡企局、银监局、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二十三、关于营造发展环境问题
省上要求我市改善基地建设环境,修订和完善有关的优惠政策。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招商局、基地综合办参与,提出我市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并对项目门槛设置、项目有序退出、资源配置和优惠政策调整等事项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