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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能源化工基地两区六园生态园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能源化工基地两区六园生态园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榆政办发〔2008〕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第六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议精神,加快榆林能源化工基地“两区六园”生态园区的建设,打造实力基地、绿色基地,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榆林能源化工基地“两区六园”生态园区建设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榆林能源化工基地
两区六园生态园区建设实施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园区、打造绿色基地的要求,根据《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结合基地建设实际,现就榆林能源化工基地“两区六园”生态园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起点起步、高水平建设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第六次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座谈会“开发一块、绿化一片”的要求,坚持“绿化是最大的生态”发展理念,强化绿化、环保指标在项目审批中的“门槛”作用,强化公共绿地在园区中的美化效应,超前规划“两区六园”生态建设方案,尽快启动“生态园区”和“绿色基地”的建设,推动基地又好又快发展,打造一流基地、能源新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园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加快经济发展中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环境中更好的发展经济,实现园区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2、坚持统一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合理布局、科学发展的要求,制定长远规划,突出近期目标,稳步开展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建设。
  3、坚持政府主导和企业共建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全面调动企业参与生态园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推进园区公共绿地和所属企业厂区的生态建设,逐步促成园区建设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定位。按照建设一流基地、打造能源新都的目标,分阶段逐步推进生态园区、绿色基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两个开发区的生态建设,着手开展六个工业园区的生态建设,计划到“十一五”末,完成“两区”的绿色生态化改造,达到园区生态建设标准要求;“六园”的绿色生态建设,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到“十二五”末,将“两区六园”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聚发展、竞争优势突出、生态环境良好的产业聚集园区,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型工业园区,成为西部环境保护的工业示范园区。
  (二)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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