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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政办发〔2008〕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为基础,以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按照“统一行动、分级负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的原则,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城乡居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效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上市销售,力争到2008年底,使我市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到达95%以上,以后逐年稳步提高,最终实现我市上市农产品全部达到质量安全标准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先从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以下统称农产品)开始,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先在榆林城区实行,以后逐步扩大到县、乡镇及所有农产品集散地。
  第一步:从2008年 7月1日起,在榆林城区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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