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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注:年度最高优惠限额=安置残疾人数×3.5
  月最最高优惠限额=安置残疾人数×3.5/12


  附件六:
  安置残疾人就业 ________(年度)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减征管理台帐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年度:

  主管地税机关: 单位:元、人
月份在职职工人数安置残疾人员数残疾人占在职职工比例营业额应交税费月减征税费额累计减征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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