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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2008―2010年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4. 提高数据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大力解决税收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12366”、网站、办税服务厅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服务渠道采集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和挖掘利用,定期编发以纳税人为服务对象的办税指南和咨询辅导资料,以及面向税务机关的内部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基层单位开展征管工作提供参考。
  5. 切实加强国地税协作,提高服务效能。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税收综合治理机制下,加强我局系统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尤其是拓宽国、地税机关协作的空间,做好联合办公、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开展纳税服务和税法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做好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协调进行税务稽查等工作,切实减轻对纳税人造成的影响。
  6.促进税务代理健康发展,推进服务社会化。依托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加强税务机关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加大对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进行检查的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考核制度。依法支持和促进税务代理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行业优势,为纳税人提供专业、个性的服务,提高纳税服务的整体实力,逐步形成税务代理专业服务、社会公益服务与税务机关全员全程服务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大幅提升利用服务资源的效率。
  (五)健全纳税人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1. 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健全纳税人知情权的保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规范税务公告制度,依托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报刊媒体等渠道,采取免费发放税收资料、召开税收政策宣讲会、举办培训班、送法上门等措施,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公开、告知制度,把税务稽查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中,促进税务稽查执法严明、公正、公开,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 畅通税收行政救济渠道。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作质量,力争把税务行政争议解决在税务机关内部;注重运用调节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在实践中探索行政赔偿程序引入听证、协商和和解制度,完善税收行政赔偿制度。
  3. 健全纳税人投诉、监督制度。完善纳税人举报、投诉相关工作制度,保障纳税人的举报、投诉权利,健全登记、受理、核实、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机制。落实和完善税务举报奖励办法,依法保护投诉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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