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在胡埭镇建造“富安二期”征地拆迁安置房计划的批复
(锡建开〔2008〕21号)
滨湖区人民政府:
你区锡滨政呈[2008]18号文悉。
为解决市重点工程环太湖十八湾(闾江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及胡埭工业园西拓项目拆迁安置的需要,同意你区在胡埭镇环镇北路以南、胡埭路以西地块建造“富安二期”征地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具体位置以规划定点为准)。
希你区凭本批复到市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手续,涉及农用地的抓紧办理土地征用等相关手续。该地块安置房住宅户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并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设有关规定。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锡政发[2007]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相关手续的意见》(锡政办发[2007]178号)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法人,落实建设资金,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加快启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