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及财经制度规范执行活动的工作实施意见
(锡建发〔2008〕27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经制度规范执行活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08〕44号)、《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和工程建设领域制度规范执行活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08〕4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及财经制度规范执行活动的实施意见,要点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对2007年度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及财经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制度,查找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完善,使之系统化、规范化,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促进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活动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要求,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及财经制度规范执行活动分别按4个阶段分步组织实施。总体时间安排为从4月份开始,年底前完成。
建设领域制度规范执行活动的实施步骤为:
1、动员部署阶段(4月)。制定工作意见,成立工作班子,全面部署制度规范执行活动。
2、自查自纠阶段(4月-7月)。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制度的情况,开展拉网式梳理清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3、督查整改阶段(8月-10月)。局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制度规范执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对局纪委抽查发现的有关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以解决。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各单位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通过反复检查,不断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制度执行工作流程。
财经制度规范执行活动的实施步骤为:
1、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各单位对照本单位的财经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重点抽查阶段(6月)。由局纪委牵头对各单位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3、落实整改阶段(7月)。各单位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财经制度政策法规,落实整改措施,健全相关制度。
4、总结提高阶段(8月)。各单位对财经制度规范执行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今后提高财经制度执行力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