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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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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依法行政教育.

(1) 一年中举办区县政府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少于2次的,扣2

市法制办

 

分;

 

 

 

 

 

 

培训工作(2分)

(2) 未建立落实公务员年度学法培训计划与制度的,扣1分;

市人事局

市司法局

(3)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工作不落实的,扣1分;

市法制办

 

5、充分发挥法制季候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2分)

 

(1) 法制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后专职工作人员少于3人的.扣1分;

市法制办

(2) 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未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或经审查发现问题未及时修改的,有1件扣0.5分.

     

    

依法履行职责(45)

1、公共服务型财政情况(3分)

卫生、教育、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未达到市规定要求,有1项未达到的扣0.5分

市财政局

  

2、城市管理规范、有序、科学(6分)

(1) 市下达的“拆违、拆破”等任务未完成的,扣2分;

市市容局

市城管执法局

 

(2) 城镇管理脏、乱、差,群众反映强烈位及时整改的,有1件扣0.5分;

(3) 违法建设经举报不及时查处的,有1件扣0.5分;

(4) 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未达到市规定要求的,扣1分.

 

3.教育收费规范(4分)

(1) 没有执行省、市教育规范、制度标准,超范围、超标准收或巧立名目收取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有1起扣0.5分;

市教育局

(2) 对群众举报不查处的,有1起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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