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绩效评估。系统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对各机关的行政效能自动进行量化打分和考评。对部门的考评结果每月在内网、外网和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统计分析。系统提供各种参数统计,可以根据具体需要,自动生成统计结果。
(五)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系统可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办理要求等信息,公布绩效测评情况,动态显示各行政部门被投诉举报柱形图,方便群众进行网上查询、举报和监督。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网络报送市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参考。
四、组织实施及任务分工
(一)市监察局:提出具体的监察需求;对现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不适应电子监察的内容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修订完善;按有关规定采购电子监察中心所需硬件设施。
(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具体的监察需求,对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负责电子监察软件的开发、视音频监控系统及面向公众的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
(三)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编制市直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四)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根据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市监察局提出的监察需求,建设全市监察数据资源共享平台。
(五)市财政局:参与编制系统建设预算并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认真做好建立电子监察系统的有关工作,参照市的机构设置,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并选派熟悉行政审批业务的优秀监察人员承担具体工作。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
市监察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系统管理办法、网上投诉处理办法、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和绩效评估电子监察办法。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各行政审批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和投诉举报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工作要明确一个专门科室具体负责,同时要明确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等环节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