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近期化工企业发生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近期化工企业发生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济安监发[2008]47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近期化工企业发生事故情况的通报》(鲁安监发[2008]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结合隐患治理年第三战役主要工作,立即组织辖区内化工企业(包括未纳入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的化工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工作,每一家企业都要举一反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高度重视化工企业中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非危险化学品致害因素的防范。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紧跟安全生产工作逐步深入的步伐,把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范围之外的化工企业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特别重视容易发生事故的涉氨、涉氯、剧毒和有毒气体、电石等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涉及氟化、硝化、磺化、重氮化、高放热反应等危险工艺的企业,安全距离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新建小化工企业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尽快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