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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济安监函字〔2008〕83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
  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及青岛奥帆赛即将举行,奥运会期间正值夏季,高温、潮湿、多雨、雷电天气现象集中出现,容易引发烟花爆竹事故。为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要按照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08〕183号,省安监局网站:www.sdaj.gov.cn中烟花爆竹栏目下载)的要求,逐条逐项加以落实,积极主动的保证人员、工作、措施的到位,保证各项安全设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大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安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进行了“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烟花爆竹专项安全大检查,提出了各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隐患,企业要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落实,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加以督促指导,确保安全监管到位。
  三、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有关高温、雷雨天气停止生产活动的规定,在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生产企业应停止有药作业活动,批发企业停止大规模搬运、移库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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