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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关于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1、项目实施的范围。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为仙桃至洪湖周边地区,包括仙桃、洪湖、监利3市县14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工业园区)、407个村(场、街道、居委会),其中仙桃市有2个乡镇55个村,洪湖市有10个乡镇285个村,监利县有2个乡镇67个村。试验区内共有19.78万户、75.45万人。
  2、规划编制。需要编制的规划包括:试验区村镇布局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荆州市建委和规划局负责监利、洪湖相关地域的村镇布局规划,监利县建设局、洪湖市建设局分别商参建乡镇负责本区域内小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仙桃市建委和规划局商参建乡镇负责试验区仙桃部分的村镇布局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应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进行编制。村镇布局规划重点要明确试验区内镇与村庄的基本定位、产业发展方向、房屋的建筑风格等。请荆州市规划局安排有关设计单位综合编制仙洪试验区村镇布局规划。以上各类规划必须于8月15前完成。由于时间紧,试验区村镇布局规划与小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同步编制,相互衔接。
  3、项目建设的内容和时序。在编制相关规划的同时,首先要启动村镇环境卫生的专项整治活动,和两条公路(仙桃-洪湖、峰口-观音寺)沿线两侧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快改造农民现有畜禽圈舍,逐步实现人畜分离;加快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坑式厕所、露天粪坑;全面清除房前屋后杂草、垃圾,农户家庭内部、庭院做到每日清扫,每个村庄至少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做到农户房前屋后和公共区域无污泥;清理柴草、农具等杂物,拆除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有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拆除公路沿线各种违章搭建的棚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清理道路上的杂乱的广告、招牌,以及各种占道经营的店铺、摊位;清除公路沿线各种垃圾、杂草,严格控制乱堆乱放。
  待相关规划完成后,按照规划要求,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小城镇建设依次安排环境卫生基本设施(布点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水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道路建设、绿化、供水设施建设、路灯、房屋立面改造等项目建设。村庄建设和整治要依次安排村庄内排水沟渠的建设、村内道路建设、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理、路灯、房屋立面改造等项目建设。
  4、试验区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抓好面上的指导工作外,还要亲自抓好村庄环境整治试点,仙桃市建委要重点抓2个村的村庄整治,洪湖市建设计局要重点抓3个村的村庄整治,监利县建设局要重点抓2个村的村庄环境整治,确保取得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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