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关于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建[2008]89号)
荆州市、仙桃市建委,洪湖市、监利县建设局: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迅速组织落实。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省建设厅关于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村镇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省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厅组织专班赴荆州市和仙桃市就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相关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与相关市、县建委、建设局、规划局及有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一起,就建设部门如何支持和参与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等事宜,进行了衔接并统一了思想,现制定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把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建设成为规划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为总目标,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村镇规划编制、公路沿线村镇环境整治为重点,争取半年重点突破,一年初步见效。
试验区内小城镇建设要达到的目标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镇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供水普及率达到90%,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道路面积达到6平方米,污水和垃圾得到处理。其中重点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5%,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达到《湖北省重点镇建设考核标准》的要求。
村庄建设和整治分为两级目标:
一般村庄要达到一级目标,即:有居民点建设规划或村庄整治规划,有基本的保洁制度,有基本的排水排污管沟,有基本的环卫设施,无乱堆柴草垛,无露天粪坑茅厕;实现村庄主干道硬化、急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并做到村庄新建改建建筑切实按规划建设,土地利用节约合理,绿化、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村庄管理加强,整体面貌明显改善。
示范村要达到二级目标,即:有完整的村庄规划;做到通村主干公路达到四级以上标准,村内主干道硬化;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路灯亮灯率达到90%以上;给水、排水系统完善,自来水基本入户,村庄内有公共厕所;村域内水面得到较好保护,水质达到区域达标水平,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农户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灶率达到90%以上;村内保洁制度健全,有垃圾收集点及必要的垃圾废旧物处理设施;村级组织应有工作用房和村民议事、活动场所及村级图书室和文化中心户。绿化美化水平较高,居住环境良好,村庄管理水平较高,达到《湖北省村庄整治评价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