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省审计厅、湖北银监局关于印发《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建[2008]68号)
现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建设厅
湖北省纠风办
湖北省监察厅
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省审计厅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办《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保〔2008〕93号)要求,现就全省200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省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2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94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限期解决的原则,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缴存使用政策,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为重点,堵塞监管漏洞,维护资金安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为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等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明显提高,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保低控高”的缴存政策严格执行,缴存职工人数全面增长;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资金运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投诉及在审计中暴露出来的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