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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抗震救灾活动板房原材料产品质量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5、抽样方案:
  ①抽样地点:青岛市政府援建四川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的我市定点生产企业;
  ②抽样批量:每10天抽样一次,每次抽样一批进行检验;
  ③抽样数量:0.5m2(另外承重构件0.5m)。
  6、判定原则:
  全部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所检项目符合要求;若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项目不符合要求。

  附件4:
  各单位驻厂监管人员及抗震救灾工作人员联络名单反馈表

  区、市(分)局:

抗震救灾工作联络信息

抗震救灾工作分管领导

办公电话

手机

分管业务

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驻厂监管人员信息

姓名

手机

所监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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