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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的通知
(周政办[2008]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快我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步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周口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关于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市人民银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07〕63号)精神,有效发挥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作用,促进我市金融业和“三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我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整个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中的主要构成部分,涵盖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内容。近几年,通过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总体趋好,经济金融的协调性明显增强,运行质量明显提高。但受思想认识偏差、诚信观念淡薄、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中介服务市场化水平低和社会公信力不高等因素影响,我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直处在边缘状态,使金融在促进“三农”经济发展上处于弱势地位,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市农业大市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着力加强我市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造“诚信周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市农村经济和金融发展现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农村经济与金融运行环境,实现金融资源在“三农”经济发展中的合理配置,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维护和保持全市经济和金融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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