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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会同卫生部门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居民身份认定、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医保管理、各种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管工作;督促各县(市、区)落实补助资金,积极申请中央、省财政配套资金;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所需的必要工作经费。

  市卫生局: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行业标准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参保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市教育局:做好宣传动员,负责组织全市城镇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技校、中专在校生的参保缴费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城镇低保人员身份认定,协助组织参保缴费工作。

  市残联:负责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身份认定及协助组织参保缴费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开展城镇居民调查,负责参保人员的户籍认定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基础数据。

  市物价办:负责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的流通、质量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的入户调查、申报登记、材料初审、信息录入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加强宣传。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分解任务,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落实到位。

  附件:
  周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分管领导

责任人

应参保城镇居民人数

年度目标任务(截止2008年底)

市本级

川汇区

川汇区政府

张 辉

赵冬鹤

罗瑞航

98692人

59300人

市经济开发区,市属学校、幼儿园、大中专学校

市劳动

保障局

郭 卫

胡桂丽

梁晓莉 朱 宏

65000人

39000人

淮阳县政府

任连军

梁建松

李卫民

92482人

55500人

鹿邑县政府

刘 政

刘汉瑜

张利国

81620人

49000人

太康县政府

戴春枝

许国民

黄东良

120234人

72200人

郸城县政府

陈志伟

李建军

尹国强

96144人

57700人

项城市政府

邹 洪

张文成

张敬堂

233728人

140300人

沈丘县政府

杨永志

刘广明

闫开兴

113206人

68000人

扶沟县政府

孙敬林

张宁华

郭功用

85000人

51000人

西华县政府

曹丙寅

张锦印

刘更乾

65074人

39100人

商水县政府

杨 珺

姚国安

赵国英

55945人

33600人

黄泛区农场

张鹏举

南俊丰

李运明

13571人

8200人

合   计

1120696人

6729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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