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东莞市正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批复
(粤财工〔2008〕194号)
东莞市正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转来《办理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申请表》、《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资产评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莞市正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接此批复后,请到省资产评估协会办理领取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手续。
二、同意东莞市正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注册资产评估师梁志军(注册证号:44000559)、注册资产评估师何建忠(注册证号:4400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