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加大对有市场、有效益、讲信用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单独安排中小企业信贷规划。省内各银行机构要从资金营运规划中单独安排中小企业信贷规划,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最新宏观调控精神,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新增资金营运规划要全部用于保证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二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机制。具备条件的机构要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不具备条件的应设立专职岗位,加强中小企业贷款的专业化管理;要改善管理方式,合理设置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各银行机构要争取总行支持,尽快试点建立单独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制订不同于大型企业的分类信用评级标准,调整准入门槛;尝试各种类型的质押贷款,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中小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四是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激励约束机制。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发放较好且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客户经理,要给予相应奖励。同时,要根据实际,建立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充分调动基层行和信贷工作人员积极性。
3、着力促进“三农”发展。各涉农银行机构要发挥专长,加强对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农业、订单农业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规模农业,支持“公司+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拓展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必须确保70%以上用于支持“三农”,新增资金营运规划全部用于发放农业贷款和涉农中小企业贷款,重点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农村种养业和多种经济组织发展。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做好支持粮棉油收购与储备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农村基础设施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流通体系贷款以及粮棉油延伸加工贷款等商业性业务。农业银行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邮政储蓄银行要重点开拓农户保证、农户联保贷款,商户保证、商户联保贷款等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全年在上述领域的贷款同比要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4、积极推动消费升级。省内银行机构要在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开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二手房贷款等业务。对于居民自住购房,特别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要尽量满足其有效信贷需求,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对以“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农家乐”等为特色的旅游休闲产业,以“车博会”、“金鹰节”等为亮点的会展及娱乐产业和以出版、影视传媒、动漫等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湖南消费品牌、优势产业、特色行业对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湖南消费特点,创新适应旅游休闲、文化娱乐、影视传媒、医疗保健等领域的消费信贷品种,满足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对就业能力强、信用程度高、预期收入稳定的客户群体要适当扩大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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