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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批复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批复
(粤财工〔2008〕259号)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你公司转来《办理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申请书》、《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更名后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原资产评估机构应承担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

  二、同意你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路南国大厦1栋18楼A-F室。

  三、同意你公司股东变更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聂竹青(注册证号:47030030)、庄贺然(注册证号:47000398)、陆燕(注册证号:470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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