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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开平市德政资产评估事务所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批复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开平市德政资产评估事务所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批复
(粤财工〔2008〕264号)
开平市德政资产评估事务所:
你所转来《办理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申请书》、《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开平市德政资产评估事务所按规定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接此批复后,请到省资产评估协会办理领取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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