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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6、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地方外贸出口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牵头部门:市外经贸局)

  7、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问责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物耗低、污染低的“两高两低”产业,促进企业原料、能源、水资源等综合利用和污染物减量排放。(牵头部门:市经委、市环保局)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和谐

  8、把富民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第一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发展富民、保障富民、政策富民,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2%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推动收入结构由哑铃型向橄榄型转变,形成中等收入者不断增加的新型社会结构,形成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新局面。(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9、加快教育名城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按照“学有所教”的要求,加快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教育跨江发展双十工程”,实现政府助学体系100%全覆盖,确保教育投入的比例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比例。(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10、按照“劳有所得”的要求,通过1-2年的努力,消除城市零就业家庭,消除日均生活费1美元以下贫困人口,消除城市无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的人员;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1、按照“病有所医”的要求,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体系,加强惠民医院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推进社区卫生运行机制改革,建设和完善疾病预防和控制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城乡卫生服务新体系,使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和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12、按照“老有所养”的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基本保险的参与率,增加参保人数,建立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比例达到20%。建立覆盖全面的、多层次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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