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市2008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8〕7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拟订的《南京市2008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2月27日
南京市2008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市委《关于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意见》以及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确保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的完成,现对2008年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1、积极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对我市全面达小康工作开展督查,重点加强对全市“五个走在前列”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以科学发展为核心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全市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责任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监察局协办)
2、加强对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促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责任部门:市经委、环保局牵头,市监察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办)
3、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共同发展政策。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牵头,市监察局协办)
4、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