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严格土地出让监管。建立健全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实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收入缴入地方国库,纳入财政基金预算管理。(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
3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出台南京市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2009年建立反腐倡廉信用管理平台,2010年基本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平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覆盖率达 100%,100%的企业法人信用信息和50%以上的有信用活动能力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入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市监察局等单位协办)
(五)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32、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008-2010 年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集中开展市场物价、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
33、围绕“三农”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支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2008 年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出让情况专项检查。2009年开展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的行为。(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建工局分别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农林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协办)
34、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议结果运用机制,2008 年开展新一轮行风评议活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把为市民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作为评议的重中之重,加大民意调查、企业评价、基层意见等在民主评议中的权重和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2008-2009年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活动。(市行风办、市纠风办、市文明办牵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广电局等单位协办)
3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每年召开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部署机关作风建设年度任务。2008 年在全市设立 100个行政效能监测点,基本覆盖行政管理范围,强化行政效能实时、动态监控。开展“万名干部进万家”和“万名干部助千企”活动,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提高机关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努力让市民满意、让企业满意、让服务对象满意。深化“百企走访”活动,听取重点企业对机关效能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发挥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作用,认真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办理工作。(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纪委、市监察局等单位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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