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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工作分工》的通知


  24、推进三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改革。巩固和扩大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药房托管改革成果,推进三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改革。2008 年成立全市药品集中托管中心,2009年建立药品购销信息监控网络,2010年完成医用耗材托管改革。(市卫生局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协办)

  25、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实施审判、检务和警务公开,推进司法文书公开,2008年实现涉外商事裁判文书全部上网,2012年实现全市绝大部分裁判文书进入法院局域网。加强办案监督,2010年在基层办案单位实施侦查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对违规办理取保候审,违规收取、没收保证金,违规办理保外就医、减刑、假释和准假出所等问题开展清理。建立健全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牵头,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等单位协办)

  26、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完善以综合预算为内容、零基预算为标准、绩效预算贯穿始终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健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机关实行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统一资金来源和统一发放办法。(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单位协办)

  27、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2009年出台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储备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出台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投资控制规定。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市发改委、市建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

  28、建立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2008年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严肃查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2008-2009年制定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导则、建设工程评标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开标评标现场工作规则等工作规范。(市纪委、市建委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单位协办)

  29、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科学编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将群众关注度高、使用财政资金多、采购难度大的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规模保持合理增长,年增幅保持在15%左右。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2009 年制定政府采购文件范本和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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