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完善反腐倡廉具体工作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失职问责具体办法。探索制定廉政廉情评价办法,科学评价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建立健全违纪行为惩处制度,修订关于认真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管理的有关意见。完善党纪政纪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推进证据公开、听证、助辩等审理方式改革。发挥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2008-2010年建立和完善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参与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执法监察等制度。(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协办)
10、加强制度建设的规划和管理。200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2009年编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划和参考目录。完善制度建设登记、备案和公示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反腐倡廉制度数据库,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制度调研,实现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制度建设的全覆盖。(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协办)
11、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2008年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制度规范执行年的要求,对制度执行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情况开展检查。2009年出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评估办法和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制度建设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有效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协办)
12、抓好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配套落实。结合南京实际,认真制定有关中央和省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配套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等单位协办)
(三)不断提升监督制约效果
13、巩固和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2008年建成全市统一的权力阳光网上运行业务系统。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完善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对行政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网上远程监察监控和绩效评估。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和并联审批系统。适时将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向党务、司法等部门延伸。(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检察院、市法院等单位协办)
14、建立部门内控机制。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完善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梳理和查找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针对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强化预防措施,实行风险制约。2010年基本形成纵向层级管理、授权制约,横向流程控制、平行制约的权力配置框架。(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审计局等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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