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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藏木水电站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藏木水电站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91号 二00八年七月九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藏木水电站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电站建设顺利进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藏木水电站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杨海滨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孙国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新生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庆华  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局长
      陈东平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建部主任、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张文生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丁业现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王 峻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陈 锦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赵世军  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白玛旺堆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桑杰扎巴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张永泽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李 华  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副局长
      余官玉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格桑次仁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赵宪忠  山南地区行署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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