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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物价局关于日照瑞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照市物价局关于日照瑞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日价费发〔2008〕26号)


日照瑞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你公司在日照开发区包头路东段建立停车场一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鲁治理字[200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1、大货车(10吨以上)、大客车(19座以上)每昼夜每辆30元;临时停放每次每辆15元。
  2、小货车(10吨以下,含10吨)、小客车(19座以下,含19座)每昼夜每辆20元;临时停车每辆每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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