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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太河水库水利工程含税供水价格的通知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太河水库水利工程含税供水价格的通知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淄价字〔2008〕87号)


市水利与渔业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和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水利工程含税供水价格计算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太河水库水利工程含税供水价格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含税供水价格
  太河水库供淄川区一干渠工业及其他用水0.85元/立方米(无税价格0.80元/立方米),供居民生活用水仍执行0.34元/立方米价格不变;供张店沣太供水有限公司用水0.90元/立方米(无税价格0.8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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