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 鲁粮检字〔2008〕4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物价局:
为切实做好2008年夏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粮检〔2008〕122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制定了《山东省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略)
山东省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粮检〔2008〕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粮食安全中心任务、服务宏观调控大局,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专项检查时间
此方案正式印发之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承担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储存任务的库点(包括延伸收购点),以及其他粮食经营者和外省来我省从事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四、检查的主要方法步骤
1、做好动员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委、粮食、物价部门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积极动员,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加强与工商、质检、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媒体专题报导、出动执法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和形式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售粮农民明白国家的惠农政策,积极售粮,使粮食经营者清楚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