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总工会关于表彰全省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工作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优秀企业的决定
(冀劳社[2008]71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总工会: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和省政府57号文件精神,我省农民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省各地涌现出一大批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精通业务、勤奋工作,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和为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优质服务、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农民工工作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以及关爱农民工的优秀企业。为大力宣传广大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事迹,激励广大农民工自强不息,奋发向上,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关爱农民工,自觉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动员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总工会决定,授予张瑞英等60名同志“河北省优秀农民工”称号,颁发证书;授予廖建元等40名同志“河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授予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等31个单位“河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20个企业“河北省农民工工作优秀企业”称号,颁发奖牌。“河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工作者”享受市级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为建设河北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以人为本,做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省广大农民工和为农民工服务的个人和单位、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本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新思想新观念,学习他们求真务实、扎实肯干、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省农民工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河北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1.河北省优秀农民工名单
2.河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3.河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4.河北省农民工工作优秀企业名单
附件1:
河北省优秀农民工名单
石家庄市
张瑞英(女)辛集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乔贵龙 行唐县供电公司市同供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