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派驻后经费管理
(1)派驻大队队员经费管理。派驻大队队员的工资、津贴福利等个人部分,由市城管局按照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月拨付到街道管理发放;
(2)城管公用经费管理。街道城管公用经费由市财政统一解决,按月划拔到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分基本费用和奖励费用两块管理发放。基本费用部分为日常公用经费,按月拨付。奖励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每半年发放一次。
5、派驻后装备管理
各派驻大队的办公场所(地)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行政执法装备由市城管局统一配发。
(二)完善运行机制
1、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无缝隙、全覆盖”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管理网格,按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责任到人。
2、推行规划信息员制度。由各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批信息员,分派到以辖区村组为重点的管理网格,专门负责违法建设的监督与信息报送。
3、推行圆桌会议制。每月月头邀请市民和辖区单位代表召开会议,街办和社区参加,查找涉及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解决的问题,予以分办。
4、推行以奖代补制。对各街办、社区有关城市管理的经费支出,市政府不再予以拔付,实行以奖代补。由市城管局根据各街办、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排名情况,采取基数加累进奖励的办法拟定年度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年底发放。排名靠前的,进行重奖;排名靠后的,只拿基数部分。
5、推行目标考核制。将街办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分解为组织领导、工作计划、城中村及居民区市容卫生、市容协管员管理、定点饮食摊群管理、背街小巷改造、禁止违章饲养家禽家畜、违法建筑管控等内容,纳入市目标办对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
6、推行检查曝光公示制。每月月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曝光。月底对月头圆桌会议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和月中曝光整改情况进行排名公示。月度排名情况进入年终综合考核,进行排名。
7、推行分级督查制。市城管局负责督查街办和大队,街办和大队负责督查社区和中队,社区和中队负责督查协管员和执法队员,一级督查一级。每日督查结果纳入月度排名。
8、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各执法大队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该大队大队长2内年不予提拔重用,取消所在大队全体执法人员的第13个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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