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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实施鄂州市城管执法进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3)鄂城区人民政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新庙、泽林、杜山三个镇的城市管理工作;华容区人民政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蒲团、临江两个乡的城市管理工作;市城管局分别在五个乡镇设置城管中队,委托给五个乡镇管理,实行中队长负责制,具体负责辖区的城管执法工作,职责范围同各街道办事处派驻大队,人、财、物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2、机构及人员设置

  市城管局下设五个大队,分别为:凤凰、古楼、西山、樊口四个派驻大队和一个机动大队。实行大队长负责制。其中,凤凰、古楼、西山、樊口四个大队正副大队长领导职务实行竞争上岗,队员实行随机分配。

  各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按照执法队员人数1:3的比例,配备城管协管员。城管协管员来源,由市城管局从现市容协管员中统一调配解决。街道办事处负责城管协管员的聘用、管理、辞退及工资发放等工作,并注意发挥协管员在城管工作中的作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机制。城管协管员的工资按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块,各占工资额的50%,工资由市政府从现行渠道统一解决,由市城管局按月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各街办根据考核情况负责发放。养老统筹和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对外公开招聘一批规划信息员(拟聘人数由各街办摸底调查报市城管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专门负责违法建设的监督与信息报送。其人数按实际情况统一核定,工资按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块,各占工资额的50%,工资来源由市政府统一解决,由市城管局按月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各街办根据考核情况负责发放。

  3、派驻后人员管理

  (1)党组织关系。派驻大队基层党组织关系全部划转移交各街道工委进行管理。党员的教育、培养、发展、转正、监督、管理等全部移交街道负责。

  (2)行政关系。各大队执法人员的人事关系、编制、劳资、身份及调配等仍由市城管局管理。

  (3)干部管理工作。下派后,各派驻大队干部的选拔、任免、调配,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由市城管局党委征求各街道党工委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管理。

  (4)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各派驻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及队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委托各街道负责,考核结果报市城管局备案管理。

  (5)执法队员教育培训。日常教育培训以街道办事处为主,集中教育培训由市城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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