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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工作要点》的通知
(10)
4
加强与地税、财政、银行及各经办机构的协调,建立和完善对帐制度,定期对帐
3
加强内部审计,对历年的记帐、分帐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建立审核和复核制度
3
实现与地税、财政、银行等部门间联网;有条件的地方,推行"一票征缴"
基础管理
(8)
4
市(州)、县(市)均成立基金结算中心。每一县(市)未成立扣2分
2
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2
建立内控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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