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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结算
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劳社办发[2008]6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逐项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八年四月三日

  200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省政府1号文件为主线,以缴费工资基数核定为重点,切实加强扩面征缴工作,全面推行统一申报核定,规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抓好统一应用软件实施推广,夯实工作基础,促进全省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贯穿主线,做好扩面征缴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主动与工商、税务、民政、人事等部门联系,建立用人单位登记信息资料定期交流制度。定期组织摸底排查,完善用人单位登记信息数据库。对新设立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及时下达《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并督促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实行强制登记、强制核定、强制征收。定期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奖惩考核机制。

  二、认真做好申报核定工作

  凡统一申报核定没有启动的地方,今年内必须启动。参保单位必须按“五险一表”申报、??缴费。建立申报核定与稽核监察联动机制,明确窗口核定人员和稽核监察人员职责。建立核定复核制度,实行核定、复核、稽核监察环节人员签字负责制。加强与地税配合,对拒不申报的参保单位,建立强制核定征缴机制。严格落实“两表两签字”制度,核准核实缴费基数。

  三、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标识、场地规模、功能设置、硬件设施、业务流程、服务规范等,并在全省开展达标验收活动。按照国家要求,继续抓好试点建设。通过试点,推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力争今年再新建一批、改建一批综合服务大厅。按照 “三化”要求,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运行办法,完善服务功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工作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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