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服务业2007年统计上报情况的通报
(鄂劳社办发[2008]1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改办发[2007]98号)要求,我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湖北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鄂劳社办发[2008]29号),明确要求于3月31日上报2007年服务业统计年报,经规划财务处、培训处、就业局等单位催报,仍有部分地方未上报报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省厅鄂劳社办发[2008]29号文下发后,多数地方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部署劳动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并按文件规定要求报送劳动保障服务业统计报表,但也有些地方,经省厅多次反复催报后,仍没有行动。截止6月底前,上报2007年服务业统计年报的地区有:宜昌、十堰、荆门、黄冈、咸宁、恩施、随州、潜江、天门、神农架等10个市州。仍未上报2007年服务业统计年报的地区有:武汉、黄石、襄樊、鄂州、孝感、荆州、仙桃等7个市,影响了全省劳动保障服务业统计汇总工作,延误了全省劳动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
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今年,省政府布属了服务业清查和定期调查工作,这是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目的是通过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了解全省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和行业分布情况,准确把握我省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潜力和差距。希望各地高度重视服务业定期统计工作,坚决落实好省政府服务业清查和统计领导小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成劳动保障服务业统计工作任务。至今尚未上报年报的地区要说明原因,并将年报于8月15日之前上报省厅。同时各地要组织好今年服务业季度和年度统计工作,省厅将定期对各地服务业统计上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