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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全民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服务全民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鄂质监发〔2008〕87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8〕39号)精神,结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实际,现就服务全民创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中小企业创建名牌。将我省重点产业集群涵盖的产品纳入湖北名牌评价目录,积极争取将我省支柱产业、特色产品纳入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评价目录。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辐射力,免费发放农业地方标准、免费培训生产技术,推广“龙头企业+标准化+基地+农户”模式,将我省主要特色农产品纳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范围。
  三、开辟服务绿色通道。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走访年产值过亿元的重点企业,指定专人帮助企业联系质量方面事宜,各级局都要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联系制度;对依法实施的项目实行随到随检,必要时可先行检验检测、后补办手续,对符合条件需要进行审批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属国家质检总局审批事项,受理后24小时内与总局相关部门联系,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告知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资料手续完备,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取证。
  四、精简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在门户网站公开,省级(含省级)以下行政许可项目在企业提供完备的申请资料3日内安排现场审查,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完成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可以在完成现场审查后,允许企业先行生产。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知情权、质询权,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检定机构,对违反职业道德的现场审查人员提出回避。
  五、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对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新型产品生产企业投产一年内各项检验、检定费用全免,三年内减收50%;对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自主创业的企业免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投产三年内,各类检验、检定费用减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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