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局将根据系统数据,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单位定额核定工作进行实地抽查、数据分析,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七、最低营业额核定标准是针对当前时期各行业的发展程度制定出来的,随着经济发展、市场优胜劣汰、行业发展变化等,标准也会随之而变。各单位应及时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市局决策提供必要参考。市局也会在不断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对标准进行调整。
八、各单位在6月20日以前,将《定额核定调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市局征管处。
附件:1.娱乐业、洗浴业、美容美发业最低核定标准
2.定额核定调整情况统计表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1
娱乐业、洗浴业、美容美发业最低核定标准
一、 KTV月最低核定营业额
行业
| 以小包间每小时收费为标准
| 市区
| 六县(市)
|
KTV
| 低档
| 20元以下(不含20)
| 600元/间
| 400元/间
|
中档
| 20元-39元
| 1000元/间
| 600元/间
|
高档
| 40元以上(含40)
| 1500元/间
| 1000元/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