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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方案的通知
(郑地税发〔2008〕92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局、郑东新区局、直属局、涉外局、机场局、发票管理局:

  现将《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行方案

  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工作部署,市局组织人力研究开发了以项目管理为把手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应用程序,该程序涵盖了土地转(出)让、建筑施工、商品房销售、二手房转让、私房租赁、土地和其它不动产出租、物业管理等凡是与土地和房屋有关的各个环节的、各个税种的税收管理。截至6月底,程序主体框架已经完工,郑东新区、涉外分局、中原区局、新郑局四个单位已完成对土地转(出)让、建筑施工、商品房销售前三部分程序的测试运行。目前,程序运行平稳,输入土地转让信息260条,涉及金额242233万元;建筑业项目信息5479条,代开发票5047份,开具金额375485万元,自开发票330份,开具金额9900万元,建筑业共征收税款12900万元;商品房销售项目信息61个,房屋明细信息16249条,自开发票1002份,开具金额22800万元。从运行情况来看,已具备推行条件。

  推行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行领导小组。

  组 长: 吕太昌

  副组长: 周全德 刘洁玲

  成 员: 李素萍 冯霖 王建忠 李志生 曾文芮 王淑霞 张清华 张丙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流转财产行为税处,主任:李素萍  副主任:马志源 鲍立

  联系电话:68813013  68813027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推行范围:全市各基层征收管理单位。

  三、推行内容:由于程序涵盖内容广泛,涉及环节较多,为了保证系统的顺利推行,本次只就土地转(出)让、建筑施工、商品房销售前三部分推广运行。对二手房转让、私房租赁、土地和其它不动产出租、物业管理部分,根据试点情况,择机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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