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情况
我厅组织审计了伊犁、阿勒泰、昌吉、吐鲁番、阿克苏、和田、喀什等7个地(州、市)及所属38个县(市)2007年度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及政策执行情况。2007年,38个县(市)新农合资金上年结余15,717万元,当年筹集34,95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5,474万元,基金支出31,37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9,30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巴州、和田市等地县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549万元。
(2)多领取财政补助。2005年10月,国家批准新源县为新农合试点县,新源县按户籍在册人数预估参合人数为189,603人,比实际人数多出2万多人,造成该县2006-2007年向自治区多领取财政补助167万元。
(3)2005年-2007年,于田等县经办机构将新农合基金383万元出借给各乡镇卫生院、医院,用于购买药品、医疗仪器、医院周转金、预付体检费等。
(4)2007年3-6月,鄯善县鲁克沁镇中心医院原副院长使用假发票,报销住院补偿费和大病医疗统筹补助6.96万元。此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006-2007年,莎车、疏勒、疏附、英吉沙等县(市)未按规定比例少提新农合风险基金695万元。
(6)大部分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未按规定编制、审批、上报基金预算和决算,未开设基金专户。参合人员基础信息资料不完整,合作医疗证发放不规范。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大处方、分解处方,超范围报销医疗费。
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处理、处罚了违规单位。我厅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问题,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堵塞管理制度漏洞,维护农牧民切实利益;对违法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纪处理。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认真整改。
3.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收支审计调查情况
我厅组织审计调查了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喀什、和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收支及管理情况。2006-2007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各地财政该项资金128,399万元。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新华书店免费教科书资金39,220万元。喀什、和田地区2006-2007年应到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16,56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6,387万元,未到位175万元,主要是部分县(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没有到位。审计结果表明,各级主管部门能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法规,财务核算能够真实反映其收支情况。同时发现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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