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紧急情况下,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统一调度全区各种电信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通信保障应急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通信保障应急有关项目审核审批工作。
自治区经委:负责协调解决通信设施所需电力、油料及其他重要物资供应。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保护应急通信设备及物资和工作现场的安全,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协调提供应急通信车辆通行的快速通道,组织协调车辆运输应急通信物资。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对江河、湖海的水文变化进行监测分析,提供可能引发水灾的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各地汛情,并组织防汛抢险船艇参加运送应急通信设备和物资工作,协调相关企业提供电力保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对通信应急队伍的医疗保障及卫生防疫工作。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负责优先解决应急通信中无线通信频率的指配和抗干扰的协调工作。
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对天气实况(台风、冷空气造成大风天气、强降雨等)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供中长期预报、日常天气预报和台风、恶劣天气的短期预报等气象信息。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提供通信保障工作,并承担自治区通信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
自治区专用通信局:负责确保党政重要领导机关通信畅通。
广西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协调供电抢修队伍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的供电。
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提供通信设施发电机组的油料供应。
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负责编制、检查和组织实施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预案;承担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唐毓彪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