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澄江县、江川县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
(云发改价格函〔2008〕255号)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澄江县、江川县城市供水价格的报告》(玉发改价格〔2008〕374号)收悉。由于去年下半年以来,物价持续高位运行,为稳定和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按照国家从严控制政府定价项目的要求,我省各地都停止了对调价项目的审批。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散疏导各地突出的价格矛盾,针对部分项目对居民生活和消费价格指数不产生直接较大影响的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澄江县、江川县优先出台污水处理费和城市供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含供排水)外的其它用水类别的价格调整,在调价项目中要按云政办发〔2005〕170号文件的要求调整水资费标准。同时,抓紧同步出台抚仙湖、星云湖水资费的调整,水资源费要达到云政办发〔2005〕170号文件的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调整考虑对指数和社会会产生影响,推迟到2009年1月出台。此次调整出台的项目要选择适当时机,做好宣传工作、协调好各方利益,加强市场监测,确保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