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赣中小企发[2005]9号《江西省中小企业局、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是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以上规定,增资扩股后的市个私担保公司仍应归口市中小企业局监督管理。
4、市个私担保公司依照《公司法》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市委组织部提出的人选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进入公司董事会,担任公司董事长。
5、市个私担保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向社会招聘较高资质且从业经验丰富的人担任。公司业务实行层级会议审批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代偿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6、市个私担保公司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7、市个私担保公司定期向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报送财务、经营报表,主动接受监督。
四、增资扩股后的公司运营模式
1、根据依法合规经营,自愿协商的原则,与全市各各金融机构签定或完善银保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融资担保放大比例,年度贷款授信额度,企业贷款利率,担保责任等条款,争取各大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全市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2、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按依法合规经营,自愿协商的原则,与市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合作,承接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小企业小额打捆贷款项目的打捆担保业务,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对中小企业更多信贷支持。
3、与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需求项目信息库,掌握贷款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全力帮助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在银行建立信贷合作关系,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4、确立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努力创新业务,加大风险控制,抓住时机,进行资源整合、行业重组,实现快速做强做实,使其成为我市担保行业龙头示范企业。
五、项目推进计划
市个私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2008年8月中下旬
制定和完善市个私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2、2008年8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