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1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发展中医民族医药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朱新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买买提·牙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员:
  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沙尔合提·阿汗(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文学(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赵永庆(自治区教育厅巡视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