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卫生处理效果有限。目前对压舱水采取卫生处理时针对的靶生物主要是霍乱弧菌和其他肠道致病菌,采用淡水消毒中常用的化学消毒方法,常用的消毒剂是含氯消毒剂和复合双链季铵盐。然而由于海水(在本港排放的压舱水多为海港港口水或公海海水)复杂的理化特性,这两种消毒剂的消毒效果并不如在淡水中明显,对细胞壁结构更为紧密的藻类,特别是其胞囊的效果更是大打折扣。至于对肉眼可见的海洋生物,效果则不得而知。
3、缺少厦门海域海洋生物的本底数据。海洋生物本底数据是比较发现外来海洋生物的参照物,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了这项工作,并已掌握了一定的外来生物种类的数据,而我市乃至全国这方面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压舱水监管立法研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步伐。如何加强船舶压舱水的排放控制,制定更加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压舱水管理法律框架,防止以船舶压舱水为载体的生物入侵及其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威胁,是有效保护港口环境生态的重要课题。在国家相关法律缺乏的情况下,市政府将适时建议市人大有关部门参考IMO《关于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舱水和沉淀物管理和控制公约》相关条款,学习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的先进管理技术和工作经验,研究适合我市的压舱水管理运行模式,在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规划,完成相关立法,实现港口生态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厦门港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加强科研组织,加大科研投入
1、建立管理部门与高校、研究机构等的科研合作机制。厦门检验检疫局在压舱水科研领域已有较好的基础,特别是在获取压舱水动态信息和压舱水采样技术方面具有全面、方便、权威等优势。而高校、研究机构的人员办理登轮证上船单独采样不仅麻烦,选择船舶也有一定盲目性,而且不易取得船方的配合。厦门检验检疫局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压舱水科研的成果经验也表明,管理部门与高校、研究机构建立科研合作机制,可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此,市政府考虑成立一个由厦门检验检疫局牵头的、有关政府部门和主要科研单位参与的压舱水科研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压舱水科研活动,加强科研合作,研讨建立压舱水有害生物入侵风险评估体系和相应数据库,为完成有关立法和加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2、加大压舱水科研投入。压舱水科研在我国起步较晚,然而,防止压舱水转运所致的病原体和外来海洋生物入侵已刻不容缓。为此,在加快相关法制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大压舱水科研的投入,特别是在压舱水采样技术、压舱水快速检测成套技术、海洋生物本底调查、压舱水处理等关键领域。市政府将根据压舱水科研的实际需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积极扶持压舱水科研活动,并适当向压舱水科研的关键领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