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滨湖区金色渔港征地拆迁安置房建造计划的批复
(锡建开〔2008〕36号)
滨湖区人民政府:
你区锡滨政呈[2008]45号文悉。
为尽快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渔港地区改造任务,加快滨湖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步伐,缓解渔港1地区拆迁与安置的矛盾,结合蠡园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的实际情况,同意你区在大箕山家园三期西南侧、渔港路西北侧地块建造金色渔港(暂定名)征地拆迁安置房28万平方米(具体位置以规划定点为准)。
希你区凭本批复到市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手续,涉及农用地的抓紧办理土地征用等相关手续。该地块拆迁安置房住宅户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要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设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保护水资源的“6699行动”和环保优先“八大”行动的两个《决定》,确保该拆迁安置房小区的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的意见》(锡政发[2007]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相关手续的意见》(锡政办发[2007]178号)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法人,落实建设资金,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加快启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