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清理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和股权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清理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和股权的实施意见
(锡建党〔2008〕7号)


机关各处室、基层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和股权的通知》(锡委办发[2008]72号)精神,彻底纠正少数党政机关存在与经济实体、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明脱暗不脱”的问题,促使党政机关正确行使职权,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同时也为了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净化党风、政风,树立党和政府清正廉洁、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特就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和股权专项清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项清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的原则。这次专项清理工作,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清理工作。
  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要按照清理要求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特别是要将各种“明脱暗不脱”的情况如实反映出来。
  三是查纠结合的原则。在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中,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自查登记,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具体原因,对照相关政策,及时予以纠正。
  四是统一清理政策的原则。这次清理的依据和政策一律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自行其事,擅自开口子,对政策不明确的,要及时报告,由市里统一研究决定清理政策。
  五是长效管理的原则。在专项清理工作中,要针对新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经办经济实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防止产生新的违规问题。
  二、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是:机关各处室、基层各事业单位
  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所办经济实体和中介机构的情况,包括党政机关与该经济实体、中介机构有无平调资金、实物、分红或获取管理费、赞助费,报支费用,提供或指定业务等经济和业务往来情况,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所办经济实体和中介机构中有无兼职取酬情况。
  二是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持有股权的经济实体、中介机构的情况,包括股权的获得、收益的管理使用等情况,以及党政机关与该经济实体、中介机构有无经济往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所持股权的经济实体和中介机构中有无兼职取酬等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